津上俊哉 当代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咨询师

中国政治经济

等待中国经济的下一个上升期
-解读“以私有化推进经济转型”论-
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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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的势头越来越明显,而在中国也围绕今后经济运营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其中包括是否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应采取何种方式等等。然而,此时我们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刺激经济景气的技术论,而是应该将着眼点放在今后改革开放的大局上……

  去年夏天,中国经济保持了11%的高速增长,股市涌现牛市,中国经济的发展动力非常强劲。然而1年之后,呈现出了股价暴跌,经济发展减速的征兆,除此之外又遭遇了前所未有的世界经济的调整期,让人感到难以言表的不安,中国就好像是在希望与沮丧中游走的年轻人一样,而我却想拍拍他的肩膀说:“看看世界吧,中国不还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吗”。

  虽说如此,以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已达极限,各种成本不断攀升,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导致外需主导也达到极限,消费水平也因物价上涨而难以期待大的发展空间。为应对经济发展减速,应转而采取金融缓和政策,但是游资的流入却使得上述目标也难以达到。面对这种状况,无论是企业家还是政府,都被一种闭塞感笼罩着,想不出何为今后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难道就没有一种方法来消除地方政府主导的过剩投资,摆脱过度依赖美国、依靠出口的现状,从而实现促进消费和内需主导增长的突破吗?虽说是作为局外人的立场,我在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注意到了一个非常令人感兴趣的观点,那就是发表在7月7日出版的《财经》杂志上的一篇题为“以私有化推动经济转型”的论文。该文的作者是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笔者现将其主要观点整理如下:


  中国经济投资过剩,过度依赖出口,服务业发展不健全,消费水平贫弱,今后产业结构必须由“硬”变“软”,由“重”变“轻”,但这种改革却举步维艰。

  其最大的原因是,事实上在约116万亿元的中国财富中,有3/4掌握在广义的政府手中(116万亿人民币相当于1700万亿日元,其中国有土地为56万亿元,国有企业的资产价值为32万亿元,民间资产合计仅为28万亿元)。

  高度经济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民的衣食住行的基本需求。今后应扩大服务业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然而如果不将急速增长的国家财富向国民进行分配,就难以奢求扩大服务的需求。

  国家财富的增长带来的资产效应大部分都控制在政府手中,这也为我们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仅仅向包括重工业在内的重型工业投资,因为政府偏好这种投资方向。

  进一步说,今后应该大力发展的服务业/第三产业中,如果电信、教育、医疗等重要服务业继续保持政府垄断的现状,就会妨碍产业的发展。

  从以上观点来看,在推进中国经济结构性改革的基础上,也应该进一步推进经济的私有化。

  从分配这个观点来审视近几年中国经济,毫无疑问最大的“赢家”是政府。因为在“国有”土地资源价值急剧增长的基础上,以银行为首的大型国有企业相继上市,巨额的上市利益落入政府的腰包。如上所述不仅在存量(stock)方面如此,在流量(flow)方面,税收也获得了惊人的增长(由2000年的12600亿元增长至2007年的49400亿元,增长幅度约4倍),从而实现了与GDP增长率相比还要高的“增收”。

  此前关于是否应该推行经济私有化(委婉一点可称为“民营化”)的争论大多是从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弊端,即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代理人)在进行经营行为时,很容易考虑自身或所属部门的利益,从而忽视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全民”)的利益,以及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高的观点出发而展开的。如果把这种立足于“企业应该如何”的观点而探讨“民营化”之是非的立场视为基于供给经济(supply side economics)论,那么“偏重于政府的分配结构阻碍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以及服务业的发展”这个主张可以看为需求经济(demand side economics)论,由此这种观点就显得很新颖,并且笔者完全表示认同。

  陈教授的论文并没有提及推进私有化的具体措施,但读了该论文之后,还是会让笔者想到,已经有人提出过促进基于社会正义的公平分配改革的建议,甚至有一部分已经进入到试验性阶段。仅就笔者所能想到的,就可举以下两例。

○ 对使用国有股票上市收益的养老金财政进行改革

  第一,国有企业的股票上市收益应充作养老金支付的资金来源。中国虽然获得了上述的国家财富,但同时也有国家债务。特别是将来养老金支付资金来源的积存不足被称为“隐性国家债务”。

  众所周之,中国为控制人口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正因为这个原因,同紧邻日本一样,中国也将遇到严重的老龄化问题。据初步推算,2000年每9名劳动人口抚养1名老人,但到2030年将达到4人抚养1名老人,而到2050年则必须由3人来抚养1名老人。

  然而,支撑着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的养老金制度还处于严重的落后状态。它最近逐渐广泛覆盖到城市里的正规劳动者人群,既便如此,中国13亿人口中享受基本养老金制度的仅有2亿人,其覆盖率仅仅维持在15%左右。更加令人大感意外的是,虽说能够享受养老金制度的有2亿人,但这不过是开了2亿个人账户而已,实际上被纳入储蓄的账户数量要媛媛少于2亿(参照后文注释)。

  上述措施的结果是将现在劳动人口所缴纳的保险金发放给需要领取养老金的人群(称为“现收现付”),从而完全难以形成将来养老金的支付财政来源的积累。该问题在过去10年间屡次被作为严重的问题而备受关注,去年11月,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主张“即使现在股市行情看涨,更应对该问题加以考虑”。


注:2005年,时任社会保障基金理事长的项怀诚(原财政部部长)说,从真正意义上的养老金缴存来看,计入基本养老金的人口数不过为1550万人,缴存缺口达1万亿人民币。

  然而资金缺口并非如此之少。需要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会随将来的物价水平的波动而发生巨大的变化。世界银行在1998年曾做出预计,认为“中国的养老金缴存不足所带来的隐性债务相当于GFDP的46~69%。虽说这是10年之前的预计,但时至今日事态并未得到改善,因此如果很粗略按照大体相同的比率进行计算的话,其资金缺口实际上高达11~17万亿人民币(以2007的GDP为24.66万亿人民币为基准进行计算)。

  使用上述的国家财富能否解决这个隐性债务问题呢?从大方向来看,产生这种想法也是理所当然的。严格来讲,与其实现国家财富的“私有化”,不如进行改革,使所有权和管理权仍然继续掌握在政府手中,但使得国民能更加直接受益。如果这个改革真的能够成功的话,那么这项措施就会将增加的国家财富最公平地返还给国民。此外,如果能够在消除国民对养老金制度的顾虑层面上加以实施的话,就能够期待“出现晚年安心→减少过剩储蓄→刺激消费”的宏观效应。进一步讲,无论制度设计如何,假如采取出售国有持股的方式,结果就会导致国家在上市国有企业中的持股比例额下降,从而产生“促进民营化”的效果,即也能够期待“市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这种“供给经济”带来的效果吧。

  要使上述改革付诸实现,就必须打破掌管着国有企业的政府各部门的既得利益。此外,制度的实际设计方面也还存在着诸多难题,因此这并非是一个仅凭嘴说就能解决的简单问题,然而笔者估计起码共产党和中央政府的最高领导层应该切望排除万难实现这样的改革。

  如此说来,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深谙金融政策的戴相龙最近从天津市市长调任全国社会保证基金理事长一职。听到该消息后笔者开始觉得他“去了一个清水衙门”,然而仔细一想,正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有这样一个重要的财源课题,因此才有如此的人事安排。不管怎么说,我们外界在审视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成果如何时,该课题是一个应该加以关注的。

○ 将农地转为宅基地过程中产生的开发利益向农民转让

  第二,在征用农村宅基地用作城市住宅用地开发的过程中,以前的做法是由推行征用行为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瓜分由此产生的开发利益,现在将改变上述做法,将至少一部分利益转让给地方农民。

  我想定期浏览笔者网站的各位读者听到上述见解后,可能会想起以前介绍过的北京大学周其仁教授提出的“小产权 大机会――农村建设用地转让权的制度变迁小”的观点(很抱歉此篇文章没有翻译成中文)。周教授所提及的北京小产权房是利用了现行农地利用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法律空隙,在不变更农村宅基地的土地名目的前提下,将其开发为面向城市居民住房的商业性行为。农村宅基地和被纳入拍卖流程的住宅用地之间的价格差别悬殊,正因为这个价格差的存在,小产权房的价格要比正规商品房的价格便宜。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将开发利益从城市的政府和开发商手中收回,这样作为购买者的城市居民和作为销售者的地方农村(或者农村的上级镇政府)从中受惠。

  可是,听说其财产的法律根据较脆弱,有关部门虽然没有认定其“违法”,但对其处理确实非常含糊不清,这让笔者感到政府官员们都不愿插手这个敏感问题。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前几天,笔者受朋友之邀前去天津市近郊的某农村参观,得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密切干预下,当地正在推行被称为“天津模式”的“试点工作”。

  该试点工作是胡锦涛政府一贯重视的“新农村建设”事业的一环,它并非是才用类似于小产权的“灰色”方式,而是由政府正面干预,努力尝试改变开发利益的归属现状。一言以蔽之,在合法的框架内履行征用农地的手续。然而政府却对竞标土地的开发商提出对临近的农民住宅进行改建等投标附加条件,这样农民也可以均沾开发利益。作为该政策受益对象的农民不需要资金负担就可以住上新的住房,这一点和日本的城市再开发事业中土地所有者所能享受的“保留床”框架类似。

  天津成为继浦东新区之后中央政府特批的重点开发地区之后,以非常热衷于新政策“试点”的姿态,听说该试点工作从2005年前后开始着手进行研究,并是在国土资源部和党中央的反复商讨之下展开的。

  通过上述手段,为当地政府所掌握的土地拍卖收益以及被课以开发附带条件的开发商所获得的利润就会减少。此外,如果这些土地不位于北京、天津等房地产价格飙升的沿海大城市周边,那么该政策就不划算。另一方面,由于该政策是一个崭新的事业手段,因此如果匆忙“解禁”,就会在全国各地招致乱开发的风潮。为此,国务院新农村建设开发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制定150个农村作为试点,而且每一个试点都为试验的推行做了慎重的准备。这种模式完全是中国常说的“摸着石头过河”。

  然而,如果该政策得以普及,那么就和曾经的日本一样,大城市近郊的农民就会成为有钱人,而处于偏僻地区的农民依然不得不外出打工,换言之,农民之间不是就会产生巨大的贫富差距吗?我将该问题抛给了陪同笔者参观的国务院官员,由于对方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因此我代替他做了如下回答,即“如果以‘农民之间贫富差距拉大’为由而否定该政策的话,那么就等于继续履行‘此前推行的应由政府和开发商来瓜分开发利益’政策的。这是所谓的‘农村版先富论’吧”。对于这个回答,对方表示默许的赞同。

  由于加入WTO,中国非常成功地实现了经济政策的转型(改革开放),而今后所面临的经济考验就要求中国迫切实行下一个转型。这次所进行的改革终于触及到了共产党和政府的既得利益的核心,这就要求做出选择,“是放弃既得利益,还是放弃发展”?毋庸置疑,这也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密切相关。

  笔者很早以来就对直至今日扔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中国当代人民表示尊敬,因为改革开放是在贫穷和压抑的政治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们怀抱着“将中国建成富强的国家”的坚定信念而努力实现的。然而对他们来讲,从现在开始下一个改革的成败则成为他们所面临的真正的关键时刻。

  如果越过这道坎,中国就能获得成为真正超级大国的入场券。如果无法逾越,则会重蹈日本的覆辙,作为一个“虽然达到一定的水平却无法实现进一步的突破,而就此为止的国家”被记入史册。那么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津上blog 2008年7月31日)